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19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港口经营行为维护港口经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

删去第九条。删去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款。删去第十一条第二款中的“港口设施需要运行经营的,所持有的《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试运行经营期,并在证书上注明。试运行经营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确需延期的,试运行经营期累计不得超过1年。”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省、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依照《条例》的规定具体实施港口岸线管理工作。省港口管理部门审批使用港口非深水岸线前应当征求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意见。第五条 港口岸线的开发利用应当符合全省港口布局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并与海洋功能区划、当地城乡规划等其他有关规划相衔接、协调。

...港口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切实加强港口岸线使用管理

促进港口岸线合理规划使用:该政策旨在确保所有港口岸线使用符合规划,通过加强管理和审批,促进港口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为沿海港口的长远规划和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指导和监管

交通运输部为推动沿海港口的健康发展,发布了关于港口岸线使用的指导意见。首要措施是强化审批管理,明确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实施,强调了先申请许可,再进行使用的原则。

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沿海港口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中,对于切实加强港口规划管理的具体措施如下:深化和完善港口规划:对港口建设运营进行持续跟踪与分析评估其与国民经济运行的适应性。展开多层次的港口布局及货类运输系统规划论证。适时启动全国区域港口布局规划的修订工作,以优化整体布局。

交通运输部提出了一项旨在促进沿海港口健康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强调了对煤炭、原油、铁矿石和集装箱码头的建设与优化。首先,针对煤炭运输,将配合铁路运输能力提升特别是在煤炭铁路外运通道的扩能与新建项目中,将同步建设专门的煤炭装船码头

交通运输部在促进沿海港口健康持续发展的进程中,强调了明确发展重点的重要性。他们根据国家的区域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及城市产业的最新布局,对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港口布局规划进行深化和完善。

船舶码头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船舶码头管理体系建设方案范文?

水上施工船舶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措施?

1、- 严禁装运和携带危险物品,遵守人货分离规定。- 船舶垃圾集中回收,油污水经处理后集中处理。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 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每月自检安全情况,配合部门监察。- 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 建立安全风险基金制度和月查季考年评制度。

2、施工船舶上的生活垃圾及塑料品等不得任意抛入水内,生活垃圾必须装入加盖的储集容器里,并定期运至岸上倾倒。船舶安全管理规定(一)施工船舶、船员的安全要求水上施工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向当地海事部门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

3、水上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穿着救生衣、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严格落实水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平台上需备足并正确放置救生设备(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等)。

4、水上作业安全管理和控制 认真执行有关指导安全方面的法规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