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改善停车状况,保障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和镇规划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是在2001年7月26日,由宁波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并在同年11月2日,经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批准的法规。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宁波市城市规划区、县级市城市规划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规划区以及旅游景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第三条 停车场是指供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停车场分为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
在宁波市,公共停车场的经营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根据《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第四章“经营管理”,从事公共停车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十五日内向城市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手续。
宁波市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高效利用的原则。依据《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第三章“建设管理”的内容,本文将对宁波市停车场建设的管理规定进行解读。
福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2021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停车场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满足停车需求,改善交通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十七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道路状况、区域停车需求、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并规范施划道路停车泊位标志标线。
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根据查询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显示,《福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偿服务的,即开办停车场业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并在登记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公共停车场经营者未按规定备案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第八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公共停车场建设除由政府直接投资外,应当采取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投资者。第九条 停车场的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停车场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
福州市停车费收取标准如下:一类区域:六一路以西,华林路以南,北大路、湖滨路、白马路以东,闽江北岸围合的区域(含道路)。二类区域:一类区域之外,连江路、北环东路以西,北环中路、北环西路以南,西环北路、杨桥路、江滨西大道、三县洲大桥以东,上三路、三高路以北围合的区域(含道路)。
车辆15分钟内(含15分钟)停放免费;军警、消防、抢险救灾、救护、执法、市政设施抢修维护等特种公务车辆在执行公务时停放免费;由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停放免费。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合理引导停车需求,规范停车秩序,促进道路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市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等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市区,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除县(市)、上街区行政辖区以外的区域。
新郑机场停车费在1个小时以内,每车次收费5元,以后每半个小时加收2元,不足半个小时按半个小时计收,全天最高收费40元。大型货车和15座以上客车,可停放1号停车场,每天每车次收费50元。
政策支持的小区 郑州市政府在一些政策导向下的小区推广免费停车。这类小区通常由政府机构或大型企事业单位主导建设,因此能够享受到政策的优惠,为居民提供免费的停车服务。比如某些政府公租房小区或者是由政府引导建设的安居工程小区,都会设有免费停车场。
地下停车位产权证 在郑州市的住宅小区或商业区,地下停车位是可以拥有产权证的。这些车位通常作为独立的使用单元,购买后可以在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获得独立的产权证书。 小区内部车位产权 一些小区内的地面停车位,如果建设时符合规划要求并经过审批,也有可能获得产权证。